約壹 一:1-10
1.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,就是我們所聽見、所看見、親眼看過、親手摸過的。
2.(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,我們也看見過,現在又作見證,將原與父同在、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、傳給你們。)
3.我們將所看見、所聽見的傳給你們,使你們與我們相交。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。
4.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使你們(有古卷作:我們)的喜樂充足。
5.神就是光,在他毫無黑暗。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、又報給你們的信息。
6.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,卻仍在黑暗裡行,就是說謊話,不行真理了。
7.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
8.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。
9.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
10.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便是以神為說謊的,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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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與神相交,得充足喜樂
- 人需在光明處與主同行
- 人在光明處看到自己黑暗的地方
- 仍在黑暗裡行意指「慣性」犯罪
- 人若愛一個人,會盡力除去中間的阻隔;同樣我們愛上帝,定意離去黑暗,除去罪的阻隔
- 在光明中行意指定意決定不被拈汚;親近光時常禱告,讀聖經
- 自欺-逃避面對自己
Saturday, March 29, 2008
在光明中同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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